图为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鹿心社和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新阳共同为省监察委员会揭牌。
1月31日上午,江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鹿心社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新阳共同为省监察委员会揭牌。
此前,在1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当选为首任江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1月30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任命了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上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图为江西省监察委员会揭牌现场。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省委、省纪委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学习借鉴先行试点省市成功经验,结合江西实际蹄疾步稳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省委书记鹿心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站到改革第一线,当好“施工队长”,实行全过程领导,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积极坚定、审慎稳妥精心组织“施工”,确保了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据悉,目前我省11个设区市、54个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已挂牌成立,其他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将于2月11日前全部完成转隶。据统计,全省监察对象将从46.6万人增加至116.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