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南昌县纪委监委对南新乡友好村原党支部书记聂才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是南昌市首例留置案,聂才根成为全市首个被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对象。经查,聂才根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并涉嫌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4月23日,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聂才根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依法处理。
为充分发挥首例留置案的警示教育作用,5月18日,南昌县纪委监委结合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实际,在“三会一书两公开”的规定动作基础上,增加“一会一片一课”自选动作,探索基层警示教育“4112”模式(召开村支部处分决定宣布会、村支部组织生活会、乡镇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拍摄警示教育片,利用“纪律讲堂”开展专题教育课,向党内公开有关案情、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将警示教育从党员干部延伸到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在县纪委监委指导下,南新乡先后召开了友好村支部处分决定宣布大会、乡党政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全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在支部处分决定宣布大会上,县纪委监委有关同志宣读了关于开除聂才根党籍的处分决定、通报相关案情,支部全体党员结合案件作表态发言。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乡党政班子成员围绕聂才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问题不回避不遮掩,起到红脸出汗、敲钟扯袖的效果。在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南新乡乡村两级党员干部20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宣读处分决定、通报相关案情,发放聂才根的忏悔书,组织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聂才根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片,并发放了监察法学习资料。乡党委书记龚芦花认真查摆了自身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汲取案件教训、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等内容作了发言。
“工作之余很少用来学习和自我提升,对县乡组织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不认真学习,听一听就过……”在警示教育片中,聂才根对自己从“看片人”变成了“片中人”忏悔不已。为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效果,该县创新3项自选动作:一是要求案发所在村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别建立党支部和个人整改清单;二是深入剖析案件,制作警示教育片《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Ⅵ——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三是利用乡村两级“纪律讲堂”开展专题纪律教育课,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
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针对该案暴露出农村基层党组织纪律建设缺失、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惠民项目资金审批监管不力等问题,南新乡党委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乡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厉打击横行乡里、欺压村民的“村霸”;相关职能部门着眼于健全监管机制,全面审查评估现有项目审批、资金拨付、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制度,不断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县纪委监委将对该乡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 (南昌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罗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