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萍乡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5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安源区高坑镇裴家村第一书记(区文广新局副局长)刘裕工作作风不实问题。刘裕在担任高坑镇裴家村驻村第一书记期间,工作作风不实,走访上户工作不到位,考核组抽查发现,部分帮扶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均表示不认识驻村第一书记。2018年5月,刘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湘东区林业局退休干部杨相云违规套取国家公益林补助金问题。杨相云在区林业局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便利,违规更改其本人及儿子杨清林的林权证宗地面积,致使2013年至2016年2人多享受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14432元。2017年9月杨相云上交了违纪所得。2017年12月,杨相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芦溪县张佳坊乡报恩台村委会原主任刘本金侵吞他人低保金问题。2014年5月至2017年6月,刘本金利用职务便利,侵吞该村某村民低保金9120元。2018年4月,刘本金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上栗县金山镇山口村委会原妇女主任郑建丽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12月,郑建丽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亲友申请民政社会救济资金冬令款800元。2018年3月,郑建丽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莲花县高洲乡主任科员刘昔平为他人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提供便利问题。2012年,刘昔平在任高洲乡人大副主席期间,明知仓下村党支部书记谢新华(另案处理)以他人名义伪造相关资料申请危房改造资金,仍同意并指示有关工作人员在审批环节中提供便利,致使其顺利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6000元。2018年4月,刘昔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萍乡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