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把警示教育开到了巡察反馈会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26

  “扶贫项目未发挥社会效益。比如,有的村把便民桥建成“断头桥”;有的村安全饮水工程蓄水池没有接通水源地,或自来水管道未安装入户,无法解决农户饮水问题,群众意见较大……”

  近日,上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鸿懿在所挂乡的水岩乡蕉坑村、高兴村扶贫领域巡察反馈会上,向被巡察村“两委”班子,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职工,各村书记、主任、第一书记及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全县发现扶贫领域11个方面的普遍性问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

  “把警示教育开到巡察反馈会,这在上犹县还是首次。”县委巡察办主任张绣杨介绍,县委决定县委班子成员及政府、人大、政协等27名县领导分别参加所挂乡驻村的巡察反馈会,并通报有关问题,在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要求的同时,从县委层面开展针对性强的警示教育,这是县委聚焦脱贫攻坚战,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作为。

  据悉,今年5月,上犹县委派出7个巡察组完成对14个乡镇20个省级贫困村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后,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针对巡察情况,梳理出精准识别、住房及安全饮水、项目资金运行、安居扶贫工程、乡风文明建设、群众工作、工作保障、干部作风、财务管理、村书记及第一书记履职、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等11个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求各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反馈会,不仅向被巡察村“两委”班子反馈,参会人员还扩大县、乡、村各扶贫责任人。做到在反馈中增压,在反馈中警示,倒逼各被巡察村认真抓好下一步的整改落实工作,积极促进全县140个村(居)结合实际、举一反三,防患未然、及时纠错,不断压紧压实脱贫攻坚整个责任链条,进一步发挥巡察“后半篇文章”作用。

  “高兴村扶贫项目施工管理不严的问题,也警示了我们村,特别是目前实施的村庄环境整治到户项目,更要防止虚增工程量问题发生。”该县水岩乡古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石玉华参加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会后有感而发。(上犹县纪委监委 杨文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