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明确要求,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延伸,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近年来,南昌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在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机构坚强领导下,积极探索对村(居)开展巡察,努力实践巡察高质量全覆盖的方法和途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一、开展村(居)巡察的工作实践
南昌县下辖18个乡镇(管委会、街道),有253个村委会和91个居委会(社区),均建有党(总)支部。2016年换届以来,十三届南昌县委探索运用延伸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回检查三种方式对村(居)开展巡察。
第一种形式:以乡带村延伸巡察
换届以来,县委在对11个乡镇(管委会)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时,连带对其下辖的村(居)党组织开展巡察。在制定巡察方案时,将村(居)“两委”负责人列入巡察监督重点对象;巡察动员时要求各村(居)“两委”负责人必须参加,巡察公告张贴到每个村小组,每个村(居)设立巡察举报箱;巡察了解时,对村(居)“两委”负责人进行谈话,查阅村(居)党建和财务资料;巡察整改时,乡镇(管委会)对巡察发现的村(居)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整改。在已完成的对7个乡镇的巡察中,共发现村(居)“两委”干部问题线索29条,立案32起,党政纪处分村“两委”干部32人。
第二种形式: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2017年10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县委第三轮巡察组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对县委农工部、4个乡镇及全县18个重点贫困村进行为期3个月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村巡察时,巡察组到每个被巡察村委会召开动员会,对村书记、主任、扶贫专干进行个别谈话,查阅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走访贫困户448户,现场查看近三年121个扶贫项目和资金情况,比对新农村建设等项目41个,共发现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任务推进、遵规守纪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26类156个,处理相关问题线索9件。
第三种形式:试点推进巡回检查
2018年,在武阳镇试点开展对村(居)党组织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巡回检查。由镇纪委牵头,组织镇纪检办、组宣办、财政所、审计所、经管站人员成立巡回检查组,以村(居)两委的“三资”管理、基层党建情况为突破口,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村(居)党组织和“两委”班子成员在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组织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巡回检查及整改情况报县委巡察办备案,以便县委开展村(居)巡察时作参考之用。
二、村(居)巡察工作中存在问题
从对村(居)党组织巡察实践来看,目前存在巡察覆盖不全、发现问题不深、巡察方向不稳等问题。
(一)乡村联动延伸巡察方面。巡察方案中没有明确对村(居)开展巡察的具体方式,巡察准备时对村(居)党组织情况没作掌握,巡察了解没有对下辖所有村(居)开展巡察,巡察整改没有列出对村问题清单。只是对乡镇巡察时延伸到部分村,没达到对村(居)党组织巡察高质量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方面。虽然把村党组织作为被巡察对象,巡察整改也列出了被巡察村的问题清单,但没有明确被巡察村党组织作为巡察整改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对巡察整改负有监督责任。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只巡察了18个扶贫重点村,没有覆盖大部分村委会。
(三)试点推进巡回检查方面。难以体现政治体检的要求,容易沦为简单的业务检查;乡镇人际关系“圈子”小,“熟人社会”影响大,难以发现问题;乡镇党委往往考虑“短期效应”,谋求眼前“稳定”,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容易偏轻偏软,没有一竿子插到底。
三、村(居)巡察全覆盖的几点思考
开展对村(居)巡察全覆盖是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最基层延伸的具体举措,是保障基层民生利益、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现实需要。实现对村(居)巡察全覆盖,关键在落实政治巡察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真巡真改。
(一)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将对村巡察纳入县委巡察总体布局,制定《对村(居)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工作规划》。同步修订《十三届南昌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明确从2018年起至2021年县委换届前,对全县尚未开展巡察的村(居)党组织进行全面巡察。如南昌县现有4个巡察组,都承担巡察村(居)委会工作任务。每年开展2轮对村(居)巡察,每轮巡察不少于50个村(居)。3年内共安排6轮巡察,完成对全县344个村(居)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工作。
(二)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对村(居)巡察坚持县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巡察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关键少数”,即村(社区)党组织和“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就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重点查找并推动解决村(社)党组织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精准扶贫、“三资”管理、拆违控违、拆迁征补、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干部作风、社风民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乡匪村霸”、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用活巡察工作方式。紧盯本届任期对村(居)巡察全覆盖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用好用活各种巡察工作方式。一是板块巡察。对本届党委尚未开展常规巡察的乡镇(街道)进行常规巡察时,将所辖村(居)党组织作为一个板块全部列为被巡察对象,进行全面政治体检。二是专项巡察。根据村(居)特性不同,开展脱贫攻坚、农村“三资”管理、文明创建、征地拆迁、扫黑除恶等领域专项巡察。三是“交叉巡察”。提升乡镇巡回检查模式,开展“交叉巡察”。即由县委派出巡察组长,按乡镇巡回检查模式抽调巡察组其他成员,在相同类型(工业类、农业类)乡镇(街道、管委会)之间开展对村(居)的“交叉巡察”。巡察内容既可是政治巡察共性内容,也可是专项内容。四是巡察“回头看”。对乡镇(管委会、街道)开展巡察“回头看”时,特别针对该地区矛盾多发、问题多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居)开展。四种对村巡察方式不重叠,力求高质量全覆盖。
(四)优化巡察工作流程。根据对村(居)巡察工作特性,以精准发现问题为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为落脚点,高效实用为原则,优化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准备阶段,县委巡察办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向有关乡镇(管委会、街道)和部门了解情况。巡察了解阶段,在村(居)召开巡察动员会,全体村组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对村(居)两委成员开展个别谈话,召开部分群众代表、党员代表、老干部座谈会,也可选择部分进行个别谈话;查阅党建和财务资料、受理信访、走访群众,实地调查核查项目实施情况。每个村巡察进驻时间为2-3天,快进快出。巡察报告阶段,以乡镇(管委会、街道)为单元形成1个综合报告,附每个村(居)问题清单;每轮巡察结束后,将巡察情况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书记专题会集中汇报。巡察反馈整改阶段,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统一反馈、乡镇(管委会、街道)村(居)共同整改,个性问题单独反馈,由各村(居)分头认领,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巡察情况向社会公开,对村(居)巡察进驻、反馈和整改情况通过县电视台、县纪委网站和在被巡察村(居)各村民小组(居住点)公示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南昌县县委巡察办陶展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