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坚持抓早抓小用活“四种形态”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27

   井冈山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将功夫下在日常,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积极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以来,井冈山市共处理10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占比81.55%,第二、三、四种形态处理分别占比14.6%0.9%2.9%,“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惩处极少数、严管厚爱大多数。

  一是早约谈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谈话提醒,今年以来,共约谈提醒10余人次,召集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进行了一次集体约谈,指出乡镇涉农及扶贫领域在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是勤警醒。给换届后的村“两委”干部和新任科级领导干部送上多样化廉政警示教育“套餐”,积极组织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政承诺、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宣讲身边警示案例等系列活动,开展廉政教育培训2场次,编发廉政短信45000余条,有效筑牢廉洁意识。

  三是严查处始终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格做到“无积压”“零暂存”,向社会释放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立案调查2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

  四是紧追责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和“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办法,突出问责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等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全市查处党内问责问题16起,问责党组织14个,问责党员干部15人。

  五是立机制制定出台了《井冈山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井冈山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办法》《井冈山市纪委“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在机制上“拉准绳”,为干部念“紧箍咒”。

  六是重回访注重抓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把回访教育作为提升执纪效果的有效抓手,给受处分干部“解心结”“卸包袱”,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井冈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