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以来,玉山县委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统筹推进全县各项工作的“牛鼻子”,抓住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抓牢定责、明责、督责、问责四个“关键环节”,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凝聚了强大工作合力。
——以“清单”定责,环环紧扣责任落实“链条”。县委书记认真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与各乡镇、各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培训班授课。县委以上率下,既全面强化了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又有效地将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为进一步将主体责任清单深化、细化、具体化,2017年来,该县建立了落实党委、纪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的“三责”联动工作机制,厘清县委领导班子责任清单35项,班子成员责任清单111项,其中共性清单18项,个性清单93项,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该负什么责、该如何负责、不负责承担什么后果等问题,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螺丝。
——以“约谈”明责,在“红脸、出汗”中压实责任。创新实施“四谈四覆盖”机制,即县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县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乡镇党委、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约谈分管部门、挂钩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县委部门、县直单位“一把手”约谈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层层约谈制度,实现了股级以上干部约谈全覆盖。约谈针对具体人具体事,一针见血指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既体现谈话的严肃性,让谈话对象正视问题,心生敬畏,有所触动,又体现对谈话对象的关心爱护。两年来,共对9名县级领导和119名科级领导进行了约谈,把全面从严的压力延伸至乡村,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细化到个人。
——以“考核”督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把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意识,确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委“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同时,加强县委巡察力度,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聚焦“一把手”这个“关键中的关键”,对发现其所在党委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等突出“短板”,该提醒的提醒,该问责的问责,以压力推动“一把手”真正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以“条例”问责,让纪律之剑时刻高悬。县委坚持把问责贯彻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全过程,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既查当事人的违纪责任,又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高擎问责“利剑”,既通报违纪当事人,又通报上一级责任人,全面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两年来,全县共对71名履责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其中给予43人党政纪处分,分14批通报曝光30人失职失责典型问题,到达到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目的。(玉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