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工作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27

  “纪检监察干部存在违反信访工作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日前,庐山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庐山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实施细则(暂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实施细则》共七章27条,重点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如果存在违反信访工作纪律、执纪监督工作纪律、审查调查纪律、审理工作纪律和安全保密纪律等5项纪律的具体行为,就要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建立完善了信访举报、回访调查、请示报告、登记备案、廉政档案、政治家访、谈话提醒、述责述廉和警示教育等9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长效机制。

  十八大以来,庐山市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件,第一种形态处置2人,第二种形态处置4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2人,行政警告处分2人。(庐山市纪委监委 郭金虎)